宜宾三江区无法无天、与民企争利、瞒报侵吞企业财产,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和民工工资
我是四川省新鹏房地产公司宜宾盛世临港项目工程施工负责人,我们的工人兄弟完成该项目施工后,新鹏公司不能支付工程款,我们向法院起诉,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判决书变成了一张废纸。法律权威何在?因为而欠我们钱的新鹏公司有16.3亿元被宜宾三江新区政府有关部门掌握,本来应该由他们进行分配,偿还债权人的债务,但它们虚构新鹏公司债务、隐藏新鹏公司财产、重复支付、故意挪用新鹏公司财产等各种手段,将新鹏公司的16.3亿元现金及其他近5亿元的财产据为己有或挥霍一空,导致我本来明明可以取得的工程款至今无法取得。这一笔欠款,关系到我的生死存亡,我多次找法院和它们,均被推诿忽悠,故意隐瞒真相,防止其违法行为败露。事情的经过是,我2012年承包了四川省新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鹏公司”)宜宾盛世临港项目工程,由于新鹏公司在根本没有足额开发资金的情况下启动开发建设,严重拖欠工程款。2015年5月本人起诉新鹏公司要求其支付工程款,该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两度审理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判决新鹏公司向本人支付工程款本金8000余万元,并支付迟延付款利息。由于新鹏公司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们施工完成的宜宾盛世临港工程部分房屋被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拍卖,拍卖所得款项为16.3亿余元,该款项全部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掌握。我们本满以为这下拿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就可以拿到这拖欠近十年的工程款,但最终我们却被告知16.3亿元已经被全部支付完毕,并且尚有约4000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受害人未完成退赔。首先,根据新鹏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判决书,应退赔受害人的是5.99亿元,但法院说退赔了8.14亿元,并且还有4855万元未退赔,严重超过判决书所确认的应退赔金额。这些钱去哪里了?他们称当地国企港荣投资公司代新鹏公司垫付了2.89亿元,但审计报告可以看出仅垫付了1.34481亿元,还收取了相关利息;而新鹏公司称该1.34481亿元为小支付的购房款,并且提供了新鹏公司与小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此可见,当地严重夸大了港荣公司的垫付款。其次该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按应付本人工程款本金2.53亿元算,新鹏公司资金缺口仅0.64759亿元;我们应收工程款本金仅8000余万元,减少了1.7亿元,按审计报告应有1亿元的剩余资金,可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却称新鹏公司的资金缺口还有2亿多元。这显然是相关部门挪用了巨额资金并故意欺骗本人,在法院称16.3亿元已支付完毕后,我多次书面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支付明细和依据,但他们拒不提供,明显是要故意隐瞒真相,防止其违法行为败露。这件事,可以看出宜宾市未执行中央关于建立“诚信政府”、“法治政府”的指示,未贯彻党关于群众路线的政策方针,更未坚持“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我2012年初到宜宾时,携资近5000万元,如今不但身无分文,还欠债逾6000万元,多年无脸面对众多债权人,特别是曾经为我干活的众多生活艰难的农民工兄弟那么严重啊 太造孽了,需要有良知的媒体来曝光。 这就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让他们的阴谋诡计曝光在阳光下{:qifen:} 看他们如何诡辩?千万不要放过他们,一个都不放过。 严查,狠狠的查。 这就是欲哭无泪吧 这宜宾三江新区的营商环境令人堪忧,欺负外地过来投资的,算什么本事。以后哪个还敢过来投资哦。 这宜宾的部门也太黑了吧,最高人民法院都判决生效了,还找借口不付钱,这以前是挪用了多少亿需要这样无法无天的填补啊,啧啧啧..... 本想着官司打赢了就能拿到钱,这是要往绝路上逼。 我看类似的事情蛮多的政府没人管? 还真是无法无天了,一群趴附在老百姓身上吸血的害虫,这是贪污了多少百姓的血汗钱,上级部门必须严查严办,还这世间一个公道
宜宾的非法集资赔付款比正常法院判赔款支付的还快,感觉集资人的身份和利益有点特殊关联吧 宜宾大概属于方书记自治的吧,不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国家的反腐斗争任重而道远啊。{:9_298:} 要逼出人命才能被重视,曝光怕有点难度 必须严查,这样的丑事希望能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 政府的贪污腐败,简直是无法无天,必须严查,让那些侩子手得到相应的惩罚。 持续关注,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希望上级部门严查严惩,不能放过这些国家蛀虫。
塔吊租赁公司费用也未完全支付,这么多年,政府在搞啥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