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停车位咨询[已回复]
尊敬的荣县相关政府部门,我作为一名荣县人询问一下关于荣县停车位问题。背景:目前荣县全程遍布智能停车位,15min以内不收费,超过15min3元。之前停车费是2元涨到3元,现在直接计费。
问题点:
1.我们的收费标准是参考了哪些城市案例,还是和我们目前城市的人均工资挂钩。
2.目前收费的收支明细是否在政府的官网公开,是专款专用改善,还是其他使用。
3.我们县城23年规划需要提升旅游产业,是否增加停车位的收费是旅游的附带利益还是阻碍?
4.目前是否规划有免费停车位,数量和收费停车位的占比是多少?
亲爱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平台留言咨询关于荣县停车位的问题已收悉,现由自贡市荣县财政局回复如下:您咨询问题1.我们的收费标准是参考了哪些城市案例,还是和我们目前城市的人均工资挂钩。回复如下:荣县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是按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收费文件(荣发改局〔2022〕208号)执行。该收费文件是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182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发改发〔2017〕270号)和《四川省定价目录》文件精神并参考周边区县停车收费标准制定。您咨询的问题2.目前收费的收支明细是否在政府的官网公开,是专款专用改善,还是其他使用。回复如下:荣县临时占道停车经营权的收入直接进入县财政,用于我县地方经济建设。您咨询的问题3.我们县城23年规划需要提升旅游产业,是否增加停车位的收费是旅游的附带利益还是阻碍?回复如下:荣县临时占道停车通过正在实施的荣县智慧停车项目实现规范停车、规范缴费,达到改善城区停车秩序、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缓解停车难、提升城市、政府形象的目的,从而推动我县旅游事业发展。您咨询的问题4.目前是否规划有免费停车位,数量和收费停车位的占比是多少?回复如下:目前荣县智慧停车项目规划的临时占道停车位为收费车位,其中设置了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同时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不收费,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2小时(含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按普通汽车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感谢您的留言!
荣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5日 财政局的领导:你好!
针对您的回复,有几点希望您解惑:
1,整个外包企业定价的问题,是否企业直接提交就完了?据我了解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城市道路划线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是否有本土人员参与建议。
2.费用去向问题:收费也应专款专用于道路或停车场建设,通过国家所有权有偿使用制度实现对公共资源的全民所有、全民共享,而不是纳入城建资金统一使用乃至另作他用。是否支出明细用到哪里都应该清晰的公布?
3.针对智慧停车对我们城市和政府形象提升?是多收费了?是之前没有停车位,然后现在在道路、小区只要能画停车位的地方都画好了,城市形象就好了? 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平台留言咨询关于荣县停车位的问题已收悉,现由自贡市荣县财政局回复如下:
您咨询问题1.整个外包企业定价的问题,是否企业直接提交就完了?据我了解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城市道路划线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是否有本土人员参与建议。回复如下:荣县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已经向您解释,该收费是按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收费文件(荣发改局〔2022〕208号)执行(2023年9月1日前),并且于2023年8月31日重新核定了收费标准(荣发改局〔2023〕166号),于2023年9月1日开始执行。该收费文件是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182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发改发〔2017〕270号)和《四川省定价目录》文件精神并参考周边区县停车收费标准制定,并非由运营公司制定。
您咨询的问题2.费用去向问题:收费也应专款专用于道路或停车场建设,通过国家所有权有偿使用制度实现对公共资源的全民所有、全民共享,而不是纳入城建资金统一使用乃至另作他用。是否支出明细用到哪里都应该清晰的公布。回复如下:荣县临时占道停车经营权的收入直接进入县财政,由县财政局统一安排支出,用于我县地方经济建设。
您咨询的问题3.针对智慧停车对我们城市和政府形象提升?是多收费了?是之前没有停车位,然后现在在道路、小区只要能画停车位的地方都画好了,城市形象就好了?回复如下:荣县占道停车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解决群众临时停车难以及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从而缓解荣县静态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形象。该项目只针对公共区域规划停车位,小区内不在规划范围。
若您对荣县临时占道停车还有疑问,请您电话联系我们(0813-6266258),感谢您的留言!
荣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7日 自贡荣县财政局 发表于 2023-10-7 17:15
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平台留言咨询关于荣县停车位的问题已收悉,现由自贡市荣县财政局回复如下 ...
财政局的领导!
你好!针对您的回复,有几点继续咨询:
1、荣县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已经向您解释,该收费是按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收费文件(荣发改局〔2022〕208号)执行(2023年9月1日前),并且于2023年8月31日重新核定了收费标准(荣发改局〔2023〕166号),于2023年9月1日开始执行。该收费文件是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182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发改发〔2017〕270号)和《四川省定价目录》文件精神并参考周边区县停车收费标准制定,并非由运营公司制定。----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请教一下一下我们制定价格的经营成本和给与运营公司的利润是多少?请予以公示。
2、荣县临时占道停车经营权的收入直接进入县财政,由县财政局统一安排支出,用于我县地方经济建设。------这个收费不是一句用于经济建设就ok了吧,第一是这笔资金是进了财政,那么这笔资金参与了哪些经济建设,贵部是能出据的吧。
3、荣县占道停车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解决群众临时停车难以及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从而缓解荣县静态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形象。------作为市民我反馈的初衷就是为何在城市停车规划中没有免费车位,为何不是按比例进行布置,难道因为收费城市形象都好了?
页:
[1]